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2-25 16: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5       报名截止:2023-03-03
济宁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隶属于济宁太白湖新区管委会的国有企业,始建于2008年,注册资金6.78亿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物业管理服务,建筑规划设计、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投资;企业策划等业务。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房产开发部副经理1名、房产开发部职员2名(具体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应聘副经理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职员岗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违反信访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或煽动、教唆他人进行信访活动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的。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中应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3日16:00(以电子邮件寄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需填写《太白湖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登记表》(Word版和PDF签字版)及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一并汇总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jnbhzzbzjk@ji.shandong.cn。资料不全或标注不清晰者视为无效报名。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3)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5)企业资质证书、任职文件、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工作业绩等有效证明材料。
(6)所有证件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资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二)单位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初步人选。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通知面试人选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不再单独反馈信息。
(四)人才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5的,组织熟悉企业运营和管理的专家成立专业评审组,对初步人选进行人才测评,根据测评结果,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照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进入面试人选。
(五)组织面试
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重点了解进入面试人选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以及对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的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也可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济宁太白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1、人员一经聘用,行政、工资、保险等关系及时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2、副经理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月约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每月约1000元;职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每月约4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绩效每月约800元,具体根据工作和考核情况确定。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按照月工资的80%计发。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4、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3年。
5、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正式聘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企业自主用工。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2、面试及录取通知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咨询电话:0537-653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