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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3 17:1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6-21       报名截止:2022-06-23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6号)、《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聊城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7]49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确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面向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面向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的不能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含)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含)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应当在试用期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2021年及2022年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因疫情影响未取得普通话证书而不能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中面向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以及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若缴纳过养老保险即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2年6月21日。
二、招聘岗位设置
招聘人数、岗位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2年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2)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9:00-6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4日12:00
报名网址: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w.com)、冠县就业网(http://gx.0635easy.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面向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考生,先下载填写《2022年冠县面向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持推荐表、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22年6月20日到人社局考试中心(冠县人民政府4楼406室)进行报名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4日10:00
综合类考生由人社局负责初审、卫生类考生由卫健局负责初审;教育类考生由教体局负责初审。负责初审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相应类别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初审部门要安排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严格把握公开招聘政策,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做好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审核公正、公平。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11:00-6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22年6月29日9:00-7月2日14: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6月21日9:00--6月24日12:00工作时间内,将减免材料(见《应聘须知》)进行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rsjkszx@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5231061转808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又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并招聘单位内某一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或核减的招聘计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取消或核减的计划调剂到该合并招聘单位内报考比例较高的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教育、卫生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的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卫生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应聘须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应聘综合类、卫生类的考生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应聘教育类的考生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全部异地聘请。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综合类考生由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考察,教育类由教体局组织考察,卫生类由卫健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档案专项审核的要求审核档案材料。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面试、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先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若本岗位考生人数不足递补的,则从同一合并招聘单位内其他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报名时没有明确具体单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合并招聘单位内不同岗位考生成绩混排确定顺序),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相关待遇
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高校名单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和全球QS排名前400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为3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免租金人才公寓,拎包入住,最多支持3年。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冠县人才网或冠县就业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5-5231061转808(综合类)
0635-5286098(教育类)
0635-5105530(卫生类)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523767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231061-808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冠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