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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7 21: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因工作需要,受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委托,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生态环境协管综合岗。
招聘人数:6人,其中男性5人、女性1人。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工作内容
环境隐患排查、环境信访投诉处理、档案管理、数据分析、信息宣传等。
(二)岗位职责
1、辅助开展环保专项检查;
2、辅助处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
3、辅助参与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管理;
4、辅助进行档案管理和后勤、内勤等工作;
5、辅助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和应急事件处置;
6、辅助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执法工作;
7、辅助做好野外执法、高空监测、夜查等工作;
8、辅助做好环保政务窗口值守及环保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9、辅助做好环境统计工作;
10、辅助各类现场督查及通报工作;
11、辅助做好信息宣传工作;
12、辅助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13、辅助做好污染防治问题督查、派发、调度、填报等工作;
14、辅助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工作;
15、辅助做好低碳绿色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6、辅助做好各类其他事项。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5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需在利津县有固定住所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职责。
4、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基本的文字书写能力。
5、工作责任心强,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6、应夜间及节假日加班。
7、能胜任野外、高空等作业。
8、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个人工作经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
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各文件命名为“证件类型+姓名”(如“毕业证书张三”、“报名表张三”)。应聘人员以上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箱ljzhpq@126.com,邮件名统一为“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应于2021年8月3日下午17:00前发送完成,逾时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依据所设置的资格条件进行。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1年8月4日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测评
为适应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提高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关于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的意见》(蒙委〔2021〕14号)文件精神,现将蒙阴县2021年下半年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范围和条件
征集对象范围为蒙阴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年龄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符合应征入伍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及其他条件。
二、征集计划
蒙阴县2021年下半年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计划为5人。
三、报名程序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首先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按流程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应征地一栏务必填写蒙阴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完善自小学起的学习、工作经历。下载打印或到乡镇(街道)武装部领取并填写《蒙阴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蒙阴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2份(贴同底版一寸照片);
(2)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索引页、个人页)2份;
(4)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5)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2份;
(6)《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2份;
(7)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背面标注姓名)。
应聘人员将填写后的《蒙阴县结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征集部分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入伍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经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县征兵办公室。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31日17:00.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征兵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体格检查
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蒙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兵办)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考试采取面试形式,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被征集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审查考核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审查考核人选。
七、档案审查、政治考核
档案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征集人选。
政治考核由县征兵办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进行。如有档案审核或政治考核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经档案审查、政治考核合格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审批定兵
县征兵办将通过公示人员纳入定兵范围,依据《山东省征兵工作规范》,结合体检情况、军兵种要求和个人意愿,优先审批定兵。
九、组织选岗
被征集人员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事业单位用人协议,暂不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后,由县人武部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其在部队表现进行量化赋分,按照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选岗。量化分数相同的,根据入伍前征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量化分数和考试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
十、有关事宜
(一)大学生参军入伍,落实优先报名、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分配去向的“四优先”政策。
(二)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间享受我县义务兵优抚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优待金为普通义务兵的1.5倍,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入职事业单位后在报考公务员方面不设服务时间的限制。
(三)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期满正常退伍返乡后,一个月内持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分别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报到后六个月内安置到相应事业单位工作。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退伍后不再列入事业单位安置计划:
1、在部队服役期间转改士官、考入军校或直接提拔为军官的,转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另行安置;
2、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部队处分、刑事处罚的;
3、退伍后未按规定到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的;
4、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安置的。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蒙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征集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电话通畅,并及时了解征集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征集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征集人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入伍服役的,取消征集资格。
咨询电话:蒙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539-4272054
考试测评含履历评价、面试等内容,重点对拟聘用人选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程度进行考核、测评。
1、履历业绩
主要根据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工作履历和业绩等,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选,按照百分制予以赋分评价。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时间:2021年8月6日上午9:00
地点:另行通知。
范围: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按照百分制予以赋分评价。
(四)考察
按照履历业绩评价、面试得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品质、工作履历、工作业绩、专业素养、专业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试测评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若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签订合同
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县分局工作。合同期内,对违反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1年后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为1个月(计入合同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录用后工资2800元/月,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五险。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46-5622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