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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8 16: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09       报名截止:2021-10-10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被国家发改委列为“产教融合”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0月9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网站(http://rsc.l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9:00-2021年10月15日17: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网站(http://rsc.ly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或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报名材料(以下报名材料请按要求上传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1)身份证(正反面);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5)岗位要求的“研究方向”“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例如: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研究方向;
(6)有本人签名、按手印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自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启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3.现场资格复审
教师1至教师11岗位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面试。教辅1岗位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
现场资格复审时,除提供报名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须携带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笔试准考证原件及临沂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自报名系统中导出)。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系统或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及时关注。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教师1至教师11岗位先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教辅1岗位先进行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每个岗位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
笔试总分100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教师1至教师11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30%、70%。教辅1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占40%和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亓老师
联系电话:0539-72582000539-7258202
七、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须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5),于考试当日将承诺书提交学校。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