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0-28 20:2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28       报名截止:2021-11-3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龙口市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青年人才98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综合类35名、教育类47名、卫生类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岗位用人需求的可以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分别由龙口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按管理权限认定公布相近专业。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其成绩合格证明,与国(境)内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0月24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考点和时间。此次招聘采取走进校园的方式进行,我们将依托部分大学设置考点,具体的考点、考点招聘计划及考点报名时间、报名网址将提前在龙口市政府网站(http://www.longkou.gov.cn/col/col48381/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可根据公告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向指定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未网上预报名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龙口市政府网站发布。
2、资格审查程序。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及网上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第一步: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第二步:应聘人员到“准考证发放处”复核,通过复核的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
3、审查要求和注意事项
⑴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⑵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简章》所附《2021年龙口市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第15条,除《2021年龙口市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须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⑶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日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2: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提交至指定地点(综合类提交至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37房间,教育类提交至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实验路13号113室;卫生类提交至龙口市卫生健康局政工科,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1357房间),其他材料不可以延期补交。
⑷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并按规定备案后,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综合类A、卫生类A岗位还需先进行笔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经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先进行初试。初试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情况划定初试成绩合格线。初试成绩大于或等于初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不予聘用。
综合类B、教育类B、卫生类B岗位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3.笔试。综合类A、卫生类A岗位还需先进行笔试,笔试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综合测试,卫生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医药卫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
综合类A、卫生类A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4.时间、地点。初试、面试、笔试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所在地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两天左右,具体的内容以龙口市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
一、招聘单位简介
沂蒙干部学院2019年9月经山东省委批准成立,是教育培训党员干部、弘扬沂蒙精神的学校,是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沂蒙精神重要论述,开展革命文化教育、党史教育、党性教育的重要阵地。
沂蒙干部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立院、特色兴院、人才强院、从严治院,坚持以沂蒙精神办好沂蒙干部学院,用沂蒙干部学院传承沂蒙精神,坚持立足沂蒙、服务全省、面向全国,树立形象、打造品牌,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效,打造全国一流干部学院。
沂蒙干部学院以弘扬沂蒙精神、构建“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党群关系为核心,充分运用沂蒙老区的优势红色资源和宝贵精神财富开展办学,围绕“党加强自身建设——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人民群众爱党奉献——军民团结取得胜利——新时期沂蒙精神的传承与弘扬”这一主线,形成六大专题教学模块、八种主要教学形式,积极开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干部教育培训。
沂蒙干部学院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和临沂市委共建,由山东省委组织部管理,具体由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负责,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学院下设5个部室和机关党委,核定事业编制10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0名。实有在职人员6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人。学院位于临沂市河东区沂河东岸,占地面积376亩,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报告厅、办公楼、体育馆、学员公寓等,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可同时容纳1000人住宿、1600人就餐。
学院聚焦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青年骨干人才攀登计划,配套专项措施,个性化培养;实施创新工程,培育高端成果、高端人才,强化创新创造资助;实施继续教育、实践锻炼,为青年教师站位学术前沿、深入实践一线创造优渥条件;高度重视为教师专心专注于教学科研营造环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评优选先等方面,突出业绩导向,对取得特别突出业绩的人才破格聘任;注重搭建各类平台和载体,为青年教师发挥作用、提升自我提供舞台。
二、招聘范围和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结合岗位空缺和用编进人计划安排,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
5.中共党员。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后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网站(忠诚网)(http://www.sddx.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送报名材料,报名邮箱为:jgdw5978036@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21年11月30日截止。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个人简历(需将个人科研成果填写清楚,并附相关文献资料页);(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1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5)学校或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6)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院机关党委会同用人部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应聘通知单》。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忠诚网公告栏对外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沂蒙干部学院院委会、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对聘用人员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万元,并配套科研项目专项、学术导师制等政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方式:0539—5978033
E-mail:jgdw5978036@163.com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长虹街3017号
邮编:27600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龙口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当地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招聘单位和招聘数量,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综合类A、卫生类A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采取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并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新聘用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2.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龙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6000元、36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龙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万元、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七、其他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6),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考点当地防控最新规定执行,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本简章附件2.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招聘简章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8528515;咨询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简章》附件1;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科:0535-8528515;监督电话:15854576027.
报名咨询、复核电话:
综合类0535-8528515
卫生类0535-8504273
教育类0535-8551558
报名、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龙口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