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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2 11:3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12       报名截止:见文内
原平市医疗集团根据岗位设置,结合人员现状及工作实际,按照总量控制,逐年补缺的原则,在2022年申报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征求意见,经医疗集团2022年3月5日集团院长办公会研究,第四次集团党委会审议通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3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医疗、医技、管理岗位,招聘名额合计39名。招聘岗位及人员条件详见《原平市医疗集团第一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人员性质: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
三、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有主治医师资格证或学历为硕士以上研究生的,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见《职位表》(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要求:见《职位表》。
3.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职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5.现役军人和在读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五、报名方式
原平市医疗集团人事科现场报名。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六、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http://www.yphospital.cn/)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
2.组织实施。报名初审由原平市医疗集团人事科组织实施。
3.报名初审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并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3张(纸质版与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报名表(附件3)各1份。通过资格初审后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不良后果的,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单位报名地址:原平市前进西街1209号原平市医疗集团人事科(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503室)。
邮箱:604690052@qq.com
联系人:续女士田女士姜女士
电话:0350-8394649
5.报名时间:全年常态化招聘,招聘计划满额截止。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周六下午、周日休息)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原平市医疗集团人事科组织实施,原平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监督、备案。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两科,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职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开考不受比例限制。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若面试环节考生确认放弃资格,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前须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原平市医疗集团体检科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考生体检环节自动放弃或是体检不合格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复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和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且服务期至少满5年。
八、工资待遇
与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化管理,院内聘任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入职后即为职工缴纳养老、医保、工伤、生育险等社保项目和住房公积金。
九、本招聘由原平市医疗集团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0-8394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