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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2 10: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9-02       报名截止:2022-09-3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河东区公开选拔部分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临沂河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二、报名范围
河东区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临沂市市管国有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河东区区管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临沂市内各市级国有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等)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河东区内各国有金融机构(含银行、保险、证券等)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报名职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组织认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从事过并熟悉投融资业务,或具备土地、规划、设计、工程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项目全过程策划管理工作的人员。
4、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5、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符合第二条报名范围所列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国企招聘回避有关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7、现任职务试用期未满或提拔重用任职不满一年的。
8、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脱密期限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档案履历不清晰,有重大存疑问题,处理不到位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有报名意愿的,到所在单位报名,填写《河东区选拔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见附件)。
2、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推荐。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单位党组(党委)研究提出正式推荐人选。
3、报名流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7日(上午9:00—下午5:00);现场报名地点:河东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河东区东夷大街1号院内东南侧综合档案大楼5楼西侧)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河东区公开选拔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2份(正反面打印)(附件1);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③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及电子版;④单位党组(党委)推荐报告2份(附件2);⑤《河东区公开选拔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名汇总表》2份(附件3);⑥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鉴定材料1份;⑦《报名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4);⑧《河东区公开选拔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履历业绩评价材料》装订7套(附件5)。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将报名材料整理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其中,提供材料的第①、③、⑤项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置于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比如“张三371328XXXXX”),发送公务邮箱hdqqwzzb@ly.shandong.cn。逾期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河东区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五、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分为业绩评价和面试面谈,均实行百分制。
1、业绩评价。主要针对报名人员的任职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考核奖惩等履历业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满分100分(权重30%)。
2、面试面谈。根据业绩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面谈人员,进入面试面谈人员数量与选拔数量的比例为10:1,不足10:1的全部纳入面试面谈。面试面谈重点考察了解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能力,满分100分(权重60%)。
业绩评价、面试面谈成绩,按照相应比重计算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差额考察范围人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入差额考察范围人员数量与选拔数量的比例为2:1。
六、考察
成立考察组,发布考察预告,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等,满分100分(权重10%)。
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测试和考察的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选报河东区委研究确定后,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选聘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按有关规定实行聘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期内,经考核认定不胜任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予以解聘;聘期满后,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情况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八、其他事宜
1、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根据相应环节成绩依次递补。
2、河东区选拔区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在河东区委领导下进行,由河东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39-8391032。
3、在选拔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面试面谈、考察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