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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7 21: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07       报名截止:2021-06-15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学术实力雄厚、办学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设有36个学院和医学部,101个本科专业,涵盖11个学科门类。现有8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在校生4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0600余人,本科生34000余人,留学生1700余人。教职工3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595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43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1192人。全职院士6人,外聘院士9人,长江学者、国家杰青等国家级称号人才60余人。
青岛大学教育集团是学校二级单位,具有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的规划与管理职能。集团业务范围主要涵盖青岛大学附属及实验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规划与管理;中小幼教育教学研究、合作办学、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学校委托管理、教育机构托管;高端教育培训;“青大”系列教育品牌、教育产品的输出与保护。
根据集团事业发展规划和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基础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诚挚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的您的加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础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认同青岛大学办学理念,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
4.报名人员须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认证;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5.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0年6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本科专业和研究生专业一致。
2.英语水平:英语专业报名人员,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报名人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非英语、非艺体类专业报名人员,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在6分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分以上。博士研究生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3.具体招聘专业、人数和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大学网站(http://rlzy.q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6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青岛大学网站(http://rczp.qdu.edu.cn)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我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资格审核结果及招聘相关通知,学校将通过报名网站(http://rczp.qdu.edu.cn)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资格初审情况、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责任自负。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按照下列次序将报名材料上传到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不全或不规范者视为不合格。报名材料包括:
(1)《青岛大学教育集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
(4)英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5)获奖证书扫描件和岗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毕业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的历年成绩单)。
(7)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护照。
(8)就业报到证(正反面,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
(9)有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学校笔试人员名单,名单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四)学校考试
学校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基础教育相关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包括试讲、答辩两个环节。
3.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学校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和岗位类别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同类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名单在青岛大学网站公示。
4.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工作者,不予录用。
5.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大学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待遇
(一)此次聘用人员在教育集团及所属学校工作。
(二)受聘人员的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六、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员,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五)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9985
八、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