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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9 10: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1       报名截止:2021-07-09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1年烟台市龙口荣军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6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符合招聘单位用人需求的专业也可报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应于2021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含2021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证书和2020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6月2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1.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是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2.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是指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3.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网上报名、网上初审、扫码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6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1日11: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6:00;
报名邮箱:lkrjyy@sina.com。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回避情形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index.html)下载《2021年烟台市龙口荣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2021年烟台市龙口荣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送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须为“姓名+学校+专业”,以其他形式材料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只能提交一次《2021年烟台市龙口荣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重复提交报名信息考生(工作人员审核反馈意见后需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除外)以首次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为准。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电子邮箱反馈初审结果,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登录报名邮箱,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扫码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1年6月28日9:00-7月2日16:00根据电子邮箱收到的缴费信息扫码缴费,缴费成功后将相关截图发审核单位(须在当日工作时间内通过咨询电话确认截图是否收到),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作放弃资格。笔试前1天(7月17日9:00-17:00)到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芝罘区通世路58号)党建办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1年7月1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减免该应聘人员笔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3.
缴费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后,注意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3.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6)《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受疫情影响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护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
因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质控岗位1名,监测采样岗位2名。
二、招聘条件
(一)质控岗位
1.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负责人实施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
(2)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资质认定评审、内审等相关工作;
(3)负责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上岗考核;
(4)贯彻管理体系要求,对管理体系日常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分析与反馈;
(5)负责CMA资质的管理工作。
2.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等相关专业;
(2)熟悉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要求(RB/T214-2017);
(3)具有2年以上第三方检测行业工作经验,1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4)良好的文字及表格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软件使用;
(5)工作细致、思路清晰,有耐心、责任心,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二)监测采样岗位
1.岗位职责:
(1)负责生态环境领域项目现场监测与采样工作(包括大气、噪声、水质、土壤等),做好样品采集相关记录、照片,做好样品的标识,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2)负责提前准备采样工具及设备,采样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3)充分了解工况并做好现场原始记录,现场与客户良好沟通,遇到问题及时与业务、实验室沟通反馈;
(4)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专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化学相关专业。
(2)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适应高空作业,具有良好沟通和应变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有环境采样工作经验,熟练操作采样仪器者优先。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青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作。
(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相关工资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7月9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压缩打包,通过邮箱投递方式报名以“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后四位数”方式命名,如“质控岗位王涛5678”。(注:报名表务必提交WORD格式)。
3.报名简历投递邮箱:hkyjczx@163.com。
4.投递时务请注明应聘岗位名称,未注明者不予考虑。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面试人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岗位专业(业务)能力水平以及潜能,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六、咨询
电话:0532-82880062、81709228、82865401.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