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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8 22:0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03       报名截止:2021-11-05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是指197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2.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11月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4.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1月1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的岗位、数量和其他具体条件,见《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初审和缴费,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00—11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1日11:00—11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1日11:00—11月6日16:00
报名、查询和缴费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
具体办法: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应聘须知》(附件1.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各招聘单位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11月4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11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要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查询和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2021年11月4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人员需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cqwjjzg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5306322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高层次、急需短缺专业岗位,以及环翠医院集团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岗位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
取消或核减的面向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初级岗位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医疗类、中医类,各考一科,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类试题题型由命题专家组在入闱期间确定。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本岗位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高级岗位及急需短缺岗位免予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初级及中级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计划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按照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每场次7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6年(含)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19年(含)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以及在我区入伍的或东昌府区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1月3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1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2:00
报名网址: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www.dongchangfu.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个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人员在网上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网上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2:00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派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6: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11月10日9:00-11月14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其中,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费用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资格审查
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填写、报送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写作备考资料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为准。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由原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和山东省海洋生物研究院于2021年合并组建,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海洋局等部门的指导。主要从事海洋战略研究,建设海洋高端智库,承接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山东研究院建设与发展任务;组织协调山东和中央驻鲁海洋科技人员承担国家及省海洋领域重大项目等,服务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承担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海水健康养殖基础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海洋食品、海洋生物制品研究,海洋资源、海洋新型能源、可再生能源研究与开发,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研究,海洋装备与渔业设施研发应用,以及海洋科技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海科院现有编制183人,实有职工148人。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5人。招聘岗位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197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均须在2021年10月25日之前取得。报考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招聘要求将报名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sdshykxyjyrlzyb@126.com),电子邮件的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2)其他材料包括: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照片(与登记表同一底版),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双面;职称证书或聘用证明(报考副高级岗位的人员提供);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毕业论文全文等材料的扫描件。
(3)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论文、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公开发表的该研究方向的学术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1.发布面试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面试时间,由我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同时在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院务公开栏张贴发布面试时间,请应聘人员关注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无法按时正常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面试安排
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按通过资格复审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以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本岗位全体面试人员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3.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签署《山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邮箱:sdshykxyjyrlzyb@126.com
联系电话:0532-890165290532-89016443
邮编:266104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游云路7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3.诚信承诺书
山东省海洋科学研究院(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咨询电话请在《2021年东昌府区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查询(见附件1)。
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0635-841351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8419597
元。
高级岗位面试采取组织考察或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不形成竞争时,通过组织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形成竞争时,通过专家评议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免予笔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属于环翠籍的应聘人员还将上报环翠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投诉举报电话:0631-5306322.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