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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8 19: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专业人才8名,其中,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招聘1人,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招聘1人,青岛引航站招聘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17日。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9:00-11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及报名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网上登记报名形式,报名成功不代表进入面试。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签字扫描件、诚信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近期免冠证件照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报名邮箱。邮件主题统一设置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各项附件材料命名格式如下:
1-姓名-报名登记表;
2-姓名-诚信承诺书;
3-姓名-身份证;
4-姓名-毕业证书;
5-姓名-学位证书;
6-姓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
7-姓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
8-姓名-证件照;
9-姓名-相关资格证书。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到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3.则在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青岛引航站岗位考试采取先青岛港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初试
初试采取笔试形式,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青岛港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
青岛港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采取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青岛港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成绩以40%计入总成绩。
青岛港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全部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官方网站(http://qdjt.qingdao.gov.cn)公布。面试结束后,按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青岛引航站招聘岗位青岛港船舶模拟器操纵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该岗位无初试环节或初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青岛引航站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先进行等额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按规定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在其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防疫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试前14天,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并且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考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本人签字的《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3.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入(返)鲁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青考生请提前主动与青岛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2-85661011)及各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如疫情防控形势有需要,将视情调整考试安排,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有关说明
未尽事宜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邮箱:
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0532-80792696.jtzjz@qd.shandong.cn
青岛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中心:0532-66007590.qdtpsc@qd.shandong.cn
青岛引航站:0532-83678151.yhzrs@qdpilot.com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532-88018922
招聘单位监督电话:0532-88018682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32-85912185.监督邮箱qdsyc@qd.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