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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6 11: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2年青岛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简章(9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号)等文件要求以及有关规定,2022年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紧缺人才9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青岛平度市公立医院及卫生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引进及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面向国内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部分紧缺急需专业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平度市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报考。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单位同意(其他区市公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应聘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等方式,具体方式以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公布行程通知为准。
(一)校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根据各医科大学2022年校园招聘会、双选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具体赴校园招聘行程安排,届时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公布。
2.报考人员须现场提交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除上述材料外,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岗位汇总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审查结果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规培证书的,可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规培证书;其他人员报考时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等均截至简章发布之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以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每次公布行程通知为准。
2.网上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邮箱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须通过指定邮箱发送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电子版,除上述材料外,往届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需上传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务必统一为“姓名+学历+xx专业+报考岗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反馈结果24小时内向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4.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
采取回平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平度政务网 (http://www.pingdu.gov.cn)。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平度政务网 (http://www.pingdu.gov.cn)进行公布,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工作在平度市卫生健康局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严格组织实施。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具体事宜详见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考察对象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所属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呼吸病防治所、精神病防治院招聘的岗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与在编人员统一管理,工资发放标准和支付渠道等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其他岗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符合聘用条件的新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提供虚假材料证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因新冠肺炎疫情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资格证的,按国家规定的取得时间为准。
5.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各站点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7.考生需加强自我防护,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及报名邮箱:详见《岗位汇总表》
平度市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32-87362847
监督电话:15689922998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