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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9 12:5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6-14
根据工作需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含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的,不限专业。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业可以适当放宽至计算机类、文秘类、新闻传播类专业。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具有一定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在该单位的,不得报考。
(三) 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4日16:00。
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信箱为:rlzykaoshi@163.com。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
2.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必须插入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个人通过学信网打印上传,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证明材料)、职业资格等证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材料请勿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3.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录取人数。
(四) 资格审查和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收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项科目,均采取上机考试方式进行,两科测试接续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测试占90分,岗位技能测试占10分。基础知识测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等。岗位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打字速度及正确率。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将终止其招聘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
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 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 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制书记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七) 相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工资待遇为每月4800元左右(含个人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单位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八) 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报名时,请规范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通畅。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拟聘用人选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此次招聘由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全权委托第三方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报名咨询电话:0532-88916673
政策咨询电话:0532-83011790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
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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