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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3 16:2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30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着力打造奋楫争先、担当有为的“OLED主动发光型”干部队伍,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公开选聘23名管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全国首批14个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作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功能区,近年来,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因地制宜加快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打造西海岸新区高端产业聚集地、青岛市工业增长新基地,加快建设中国北方“芯屏”产业高地。先后获评“中国区域高质量发展最具投资价值园区”“全国营商环境质量十佳产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全省国家级开发区前列。
二、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有大局意识和奉献意识,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坚决。
5.熟悉国家产业和经济发展,有与园区产业发展、企业服务、招商引资等相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
6.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各类条件(详见附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青岛西海岸新区范围内已进行体制机制改革的功能区现有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有处于立案审查期间、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期满影响使用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和证书取得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12月23日。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岗位查询:选聘的具体岗位、选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职位表》。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对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qda.qingdao.gov.cn/)、“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查看简章并进入报名系统(http://url.jiuyejie.cn/qdrc/kfqgwh.php),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下载《个人业绩信息采集表》《诚信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扫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以及能体现本人业务成果及业务水平的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外语等级证书(须在2024年12月23日前取得)。
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要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工作年限均截至12月)。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最晚于考察环节之前提供。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不能在报名截止前提供,需提交《按期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承诺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晚于考察环节之前提供。
3.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4年12月23日9:00至2024年12月30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5.岗位改报: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选聘岗位,计划选聘为1人的,取消选聘岗位;计划选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选聘人数。取消和核减选聘计划的情况,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qda.qingdao.gov.cn/)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取消选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和核减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注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初审结果、未按要求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笔试
笔试测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综合写作和与岗位相关的能力素质,以百分制计分。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凭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选聘报名人员情况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合格人数和选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面试),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qda.qingdao.gov.cn/)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应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进入面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交考生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官现场打分,重点考察综合能力素质、专业化水平、国际化视野等,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当天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qda.qingdao.gov.cn/)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比例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选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范围;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qda.qingdao.gov.cn/)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考察体检
1.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分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照1:1进入等额考察,并面向社会公布。
对进入考察的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2.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符合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七)公示聘任
1.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qda.qingdao.gov.cn/)、“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研究,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明确机构规格,不明确行政级别,实行岗位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予以解聘。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简章未尽事宜,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闫主任、付主任
咨询电话:0532-86989736、0532-86989863
监督电话:0532-86989655
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请于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职位表.docx
附件6:2024年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参考示例).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qda.qingdao.gov.cn/dtyw/tzgg_114/202412/t20241219_8715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