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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28 20:1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28       报名截止:2023-11-0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五莲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莲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的,直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不受此次招聘计划限制,根据考察情况择优选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3年五莲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https://gwy1.qzpta.cn/gwybm_qznc/#/guidePage?vhost=cn_rzwljy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9:00—11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11月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11月6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3日11:00—11月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五莲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3年五莲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11月7日12: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2)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应聘人员减免申请提交后,请于2023年11月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申请状态。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减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明确了专业要求,其中,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按学科分类命题,中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80%)两部分。教育理论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教育法规,学科专业知识为中等职业学校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中职综合岗A、幼儿园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二)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3年五莲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2023年五莲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之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2);
6.海归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中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考试共45分钟,试讲准备时间30分钟,讲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5分钟。按试讲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中职综合岗A、幼儿园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考试共10分钟,准备时间5分钟,面试5分钟。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须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个人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范围的,须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中职岗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幼儿园会计岗位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五莲县教体系统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五莲县外等事宜。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补贴,连续发放3年。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可享受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五莲县人民政府网站(www.wulian.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5215054(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