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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15 10:0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14       报名截止:2021-07-30
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是市市场监管局所属的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技术、节能检测技术的研究工作;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委托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考核工作,为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提供技术监督和技术支撑,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现有工作人员170余名。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技术类工作人员15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六)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年龄适当放宽;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因工作性质决定,工作内容涉及登高、罐内作业等工作环境,对身体素质等有一定要求。详见附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曾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4日—7月30日(现场报名时间:9:00-11:30.14: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或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联系邮箱:
sdstzsbjyyjywffy@wf.shandong.cn
现场报名地点:潍坊市寒亭高新技术产业园2A座218室(现场报名前请先提前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536-560302518953633678
联系人:杨女士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
网络报名需提交《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材料笔试前提交审核。
现场报名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背面书写姓名),现场填写《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与工作人员核对确认报名信息。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资料要求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退回应聘人员补充。通过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在笔试前携带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背面书写姓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签字确认,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信息资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材料不再退还。
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合格人员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逻辑思维、协调与应变、言语表达、专业知识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全部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未在规定时间段前来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人员,因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考察要求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公告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及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我院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在与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需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有关说明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中,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受工作环境限制,患有恐高症、密闭空间恐惧症等症状人员请谨慎应聘。
本公告由潍坊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