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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8 11:2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8       报名截止:2023-03-2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毕业生(第一批)到我市中高职院校及城区高中、幼儿园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我市第一批教师招聘计划招聘60人,其中城区高中、初中编制教师30人,潍坊市技师学院昌邑分院(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编制教师10人,潍坊市工业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人员控制总量教师10人,幼儿园控制总量教师10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拟)分别在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院校进行宣讲,组织现场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岗位报名人数小于3人取消该考点该岗位招聘计划,当前站招聘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岗位名额可向下一站进行调剂,直至本批次招聘结束或招聘计划名额完成。调剂后的招聘计划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发布。因为疫情等非人为因素导致取消计划将会发布公告通知,届时广大考生可以选择参加昌邑市2023年教师招聘统一招聘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全国2023年应届毕业生: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教育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3.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硕士研究生(含)以上毕业生;
4.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以上2、3、4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
6.除中职教师A、B岗位外,其他岗位应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于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岗位,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中职教师A、B岗位拟聘用教师须在一年内取得中职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自动丧失拟聘用资格。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
8.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
3月9日下午2:00-6:00
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3月11日上午8:00—10:00
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宣讲会现场及西安市美丽通酒店(暂定),届时详见酒店一楼公告牌。
其它要求:
1.各站点依次进行现场报名,请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通知公告栏中找到相关招聘信息下载(附件2)或现场领取《报名表》。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简章结尾处查询。
3.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然后现场提交审核,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时需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因故不能提供的,可在总成绩公布后第五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
(5)省属重点师范类院校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毕业生提供奖励证明。
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二)考试
1.时间、地点:本次考试将在陕西师范大学内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程序:
(1)面谈。考官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资料,通过谈话交流,初步了解应聘人员的性格、经验、能力等是否适合教师岗位。面谈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准备6分钟,回答不超过6分钟,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笔试范围。
(3)笔试。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三)考察、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或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签约。入围人员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本人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中潍坊市工业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及幼儿园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三)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