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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8 16:0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10       报名截止:2021-09-16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1年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面试前置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于2020年12月成立,为威海市商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市政府驻韩国、日本、欧洲、美洲、港澳、北京、上海7个代表处,搭建全市统一驻外招商平台。主要承担对外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建立经贸合作渠道;产业政策、经贸合作重点领域等研究分析;负责投资、贸易合作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项目策划;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推广、重点项目推介和跟踪对接、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及委托招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日语经贸岗位1名,市政府驻日本经贸代表处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5.大学本科学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6.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在日本学习或在日本工作2年以上,取得日本语能力考试一级证书;
8.适应长期驻外工作;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9月16日。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下载《2021年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9月16日17:30前发送至swjzgk@wh.shandong.cn(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表-姓名:XXX”。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在报名期间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需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均须于2021年9月16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于2021年9月16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考试。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初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20人直接进行面试。初试暂定2021年11月中上旬进行,方式为口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具体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查询。
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为2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公布。
(二)面试。
暂定2021年11月中上旬进行,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为日语、招商及贸易促进知识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或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查询。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公布。
(三)笔试。
暂定2021年11月中上旬进行,采取专业笔试方式,主要为日语笔译和听力、招商及贸易促进知识等。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http://swj.weihai.gov.cn)公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商务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1-5219311589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