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9-10 19: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13       报名截止:2021-09-17
为进一步弘扬红色文化,做好讲解服务工作,根据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威海马石山红色教育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热爱红色教育和讲解事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9月13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后补学历学位认证书,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9月13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的岗位、数量和其他具体条件,见《2021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威海马石山红色教育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
(一)岗位查询。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2021年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威海马石山红色教育基地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讲解员应聘须知》(附件2.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计划表》中查询。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9:00至2021年9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内,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发送至rsrsjsydwglk@wh.shandong.cn,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考录期间请保持号码不变,电话保持畅通。需提交材料(PDF格式)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4)《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
(6)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21年9月13日。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初审
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告知初审结果,对于提交报考信息不准确或者不接听告知电话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告知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告知缺少内容,及时补充。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经用人单位申请、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本单位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务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rsrsjsydwglk@wh.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1-6654170进行确认(减免材料详见《应聘须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如通过初审人数超过30人,可增加初试环节,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2.笔试
笔试人员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党史国史、时政方针、省情市情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笔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予以公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乳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6654170
请在工作时间段(8:30-12:0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