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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7 15: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06       报名截止:2022-04-12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2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自主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09:00-16:00。
2.现场报名地址: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三楼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leyu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2-58660976。
4.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09:00-16:00。
5.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日9:00-12:00。
6.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8.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单位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单位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60976。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2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自主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09:00-16:00。
2.现场报名地址: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三楼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leyu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2-58660976。
4.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09:00-16:00。
5.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日9:00-12:00。
6.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8.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单位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单位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60976。
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2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自主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09:00-16:00。
2.现场报名地址: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三楼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leyu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2-58660976。
4.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09:00-16:00。
5.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日9:00-12:00。
6.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8.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单位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单位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60976。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2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自主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09:00-16:00。
2.现场报名地址: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三楼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leyu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2-58660976。
4.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09:00-16:00。
5.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日9:00-12:00。
6.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8.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单位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单位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60976。参照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22年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张家港卫生人才网(http://p.zjgws.com/webwsrc/)。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5日至200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1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户籍不限。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2年3月31日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前,以此类推。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自主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09:00-16:00。
2.现场报名地址: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行政三楼办公室;网络报名邮箱:leyubgs@163.com。
3.联系电话:0512-58660976。
4.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09:00-16:00。
5.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3月25日-4月1日9:00-12:00。
6.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8.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2)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3)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
四、考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后当天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本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面试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录用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被录用人员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至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身份为单位自主招聘编外合同制,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参加的资格复审(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防疫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入场。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聘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单位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前来补充材料、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按需联系考生,合格的将不再电话通知。考察(政审)系组织行为,招录单位将主动联系考生。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招聘资格。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8361162。
十一、本公告由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660976。
为进一步加强乳山市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储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适应全市发展人才需求,拟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到乳山市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计划引进70名国内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研究生要求基础学历为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优秀人才。根据报名、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能够适应职位需要,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六)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七)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6日以前出生)。其中,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5年4月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八)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九)需满足以下条件:2020—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一年以上(2022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的毕业生、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不包括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22年3月30日。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一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一年以上。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0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6日11:00—4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网上查询: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可于2022年4月6日11:00—4月12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自动生成的《乳山市2022年引进青年优秀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等报名资料,签署《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2:1,按相应比例核减引进数量。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考察阶段进行。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2020-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同时还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
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与签约单位解除合同的协议,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承诺和参加考试,后补学历学位认证,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博士研究生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引进方式。
(一)面试
本次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工作采用面试前置的方法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专业素养、仪容仪表等方面能力素质。如通过网上初审人数超过3:1的比例,可增加初试环节以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试方式为面谈。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引进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5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突出政治标准。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引进人员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员。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七、管理培养
(一)试用期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基层锻炼。引进人员参加工作后,统一组织到镇(街)、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一线等进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含试用期)。锻炼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专业背景等,安排到乳山市属事业单位工作。对本人志愿留在基层工作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安排。此外,博士研究生基层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含试用期),满1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结束锻炼,统一安排工作。
(三)后续管理。引进人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后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要来源,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管理,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工作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经推荐优先纳入后备干部队伍管理,适时进行提拔使用,也可以通过考选、调任等渠道进入公务员队伍。
八、有关政策
(一)配偶安置。引进人员需要安置外地工作的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二)子女入学。引进人员外地就读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九、疫情防控
在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有关说明
本次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陆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乳山市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rushan.gov.cn)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乳山市委组织部:0631—6668009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1—6654170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国内“双一流”高校和2022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名单.doc (301.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