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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7 20: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22       报名截止:2021-11-2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烟台开发区教育系统面向优秀毕业生选拔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12个,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计划40个,具体岗位学科分布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2.获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2022年应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1980年11月22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取得岗位要求学历的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以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具备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位证书。
6.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可通用于学科一致的中小学教师岗位。
7.报考人员报考语文学科教师相关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相关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应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须于2021年11月22日(含)之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11月22日12:00-11月25日11:00.
2.报名方式。
(1)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3.材料审查。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下列顺序提报相应材料彩色清晰扫描件。
(1)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须本人手写签名,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位、学历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的提供确保按时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
(4)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证书。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各学期学习成绩表、普通话证书和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可以暂缓提供)。
(6)已就业或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4.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联系,咨询电话可在简章结尾处查询。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须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11月24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期间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安排专人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名通过人员加入指定QQ群(QQ群号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报名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QQ群中发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远程网络面试或现场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若考试采用现场直接面试形式进行,将组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于考试前在招聘指定QQ群中发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考试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为保证招聘质量,面试分数不足60分的不可进入签约、考察体检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三)签约。
考试后根据本岗位面试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网公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范围,签订就业协议。应聘人员须在被确定为签约人员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签约,逾期视为本人放弃签约资格。进入签约人员范围但本人放弃签约资格的,或已签约后在选岗开始前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过高分先选的方式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将视工作需要适时组织选岗,选岗开始后,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调整或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和复核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监督电话:0535-6396790.0535-2105505.
烟台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址: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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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王老师18363816518.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