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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5 20:0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11       报名截止:2022-04-29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从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考选10名“英才计划”人员到我市工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4年4月10日(含)以前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6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11日(含)以后出生);
3.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限定专业),以及符合龙口市紧缺专业目录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详见《关于公布2022年龙口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公告》,网址:http://www.longkou.gov.cn/art/2022/2/17/art_48381_2920444.html)。具体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学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2年9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考选主管机关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日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考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22年4月10日(含);
6.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2年4月10日,担任或曾经担任过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满一届,或担任过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满一届。其中,“双一流”高校可放宽至院(系)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副主席。
7.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正常学制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8.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9.现役军人;
10.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本次考选不收取考务费用。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伪造相关证明及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二)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
http://www.ytdangjian.gov.cn/longkou/(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8:30—4月29日17:30
查询时间:2022年4月11日11:30—4月30日12:00
(四)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简章,确认符合应聘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4月29日17:3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30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30日12:00前向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其他。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
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通过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发布资格审查及考试公告。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选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本人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登录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查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登记表》;
③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④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1);
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⑥学校核发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⑦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还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发生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面试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考试采取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无领导小组、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计划、综合分析、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现场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成绩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
考生免缴面试考务费,来龙参加面试的,考选主管机关按照省内最高800元/人,国内最高1200元/人,国外最高5000元/人的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发放交通补贴,并负责安排免费集中餐饮、住宿和参观城市重点工程(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请登录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查询)。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考察范围。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含考试成绩)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公布。名单公布前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从同一招聘岗位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选主管机关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通过一定形式,差额了解考生的各项表现,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考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考选主管机关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考选主管机关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免缴体检费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提出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考选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考选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有反映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之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到乡镇(街道)。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拟聘用人员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不能如期毕业或取得相应学位的,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未进入考察人员范围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政策
1.聘用人员聘用后,按政策享受人才公寓,保障在龙居住无忧。
2.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按照龙口市《关于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标准兑现生活补贴、一次性购房补贴、户口落户等相关政策。
①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
②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并在我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承诺连续在我市工作并在我市缴纳社保五年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③对回我市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龙口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分别奖励其父母3万元、2万元、1万元“忠孝金”。
3.聘用人员全部纳入组织重点考察视野,由市委组织部采取经常性单独考察等形式,单独跟踪管理、单独考察考核,并根据考察了解情况,择优提拔使用或调任公务员。
4.聘用人员转正定级后,全部安排到中层管理职位,并采取“一对一”传帮带的培养方式,每人安排一位市级领导作为“专职导师”,帮助熟悉情况快速成长。
5.每年组织1—2周的高层次培训,到北上广、浙江、深圳等发达地区观摩,到全国排名前10高校进行专题培训,接触学习最前沿的管理理念和专业技术。培训计划从聘用之日起持续5年。
七、疫情防控
在考选组织实施过程中,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变更联系方式的要及时告知考选主管机关),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策文件和本考选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考选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考选相关信息以灯塔·烟台龙口党建网站公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龙口市委组织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35-8518365
监督电话:0535-8517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