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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08 15:2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10-08       报名截止:2023-10-14
为全面促进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国有企业人才队伍梯次接续机制,严格核定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实际用人需求,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
招聘分两批进行,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6人。其中,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方式进行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54人,主要招聘范围如下:
(一)海外留学毕业的博士、硕士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
(二)部分国内重点高校及山东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高校目录见附件4)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
(三)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含)以上并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人员;
(四)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一批招聘结束后,招聘未满岗位将放入第二批招聘岗位中统一进行笔试、面试选拔,第二批报名具体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二、招聘岗位与要求
招聘岗位与要求详见《2023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汇总表(第一批)》(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年满18周岁,有年龄要求的,日期计算截至2023年10月1日。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担当精神、奉献意识;品学兼优,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实践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滕州市属国企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人员之一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联合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8日11:00-10月15日16:00
报名网址:www.tzrcjt.com(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www.tzrcjt.com),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2小时内为待审核期,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由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通过资格初审的第一批考生应于2023年10月8日11:00-10月16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费用7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应及时打印《2023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3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三)资格复审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023年滕州市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若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招聘公告发布同一平台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招聘有关要求
第一批招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应变和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
(二)考察
第一批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考察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三)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递补和调剂
已通过考察、体检的人员进行录用,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考岗位录用计划已满,服从调剂的剩余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岗位要求相符的其他空缺岗位。
六、公示及薪酬待遇
(一)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招聘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国资局同意,企业录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二)管理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录用后,应遵守企业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集团总部或下属企业(岗位)工作,执行所在企业薪酬制度。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市国资局、人社局、相关市属国有一级企业组成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委托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市纪委监委、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指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市国资局、人社局、滕州市聚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滕州人才发展”发布的最新信息,所有通知均通过网站下达,不单独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将资格证书注册到入职单位。
招聘咨询电话:0632-8129999(转5)
招聘监督电话:0632-805516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