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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5 12: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05       报名截止:2022-08-04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法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法警勤务岗位:3名,男性;
业务辅助岗位:3名。
二、招聘范围、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有淄博市户籍(含淄博生源及从淄博市入伍人员)。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2日出生)。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8月3日前取得。法警勤务岗位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7、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
(二)不能应聘情况: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6、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人员;
7、曾参与、组织或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正常访被定为骨干成员、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员;
8、信奉邪教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其他不适合应聘的情况。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星期三)至8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民检察院303室。
联系方式:0533-3012650。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毕业证(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cun.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报名表》、《2022年周村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以退伍军人身份报考的请同时携带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事项,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报送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业务辅助岗位面试环节中设置岗位技能测试,测试电脑录入速度。
2、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法警勤务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业务辅助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参加面试地点、时间详见面试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
如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四)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进行业务素质培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聘用期间需服从工作调剂。
四、工资待遇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聘用制法警工资待遇高于周村区最低工资标准,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3-301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