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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11月公开选聘2名权属企业职业经理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16: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1-04       报名截止:2022-11-10

  为进一步提高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权属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活力,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采取公开选聘和猎头寻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名权属企业职业经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淄博市齐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

  2.工作地点:淄博。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局意识强,能够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市场敏锐性强,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和方向,具有丰富的职业经历和突出的经营业绩。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团结协作,清正廉洁,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具有较高的行业口碑和企业忠诚度。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心理承受与抗压能力较强,能够适应复杂环境,胜任繁重工作。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0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10年及以上物业管理相关经历,其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或相当职务层次经历不少于3年。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对曾任职单位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或因未完成目标任务被免职、解聘的;

  (5)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6)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拟选聘职务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履历业绩评价、综合能力测评、组织考察(或者背景调查)、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邮箱:cyjt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姓名+手机号码”。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17:00。

  (三)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填写完整的职业经理人公开选聘报名表(见附件),其他格式简历、报名表无效。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务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5.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任职文件等)以及证明个人经验、能力及业绩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五、聘任及待遇

  1.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明确职业身份和聘任期限,约定经营管理绩效指标和履职责任。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兑现薪酬待遇和决定是否续聘。劳动合同期限与聘任协议一致(一年一签)。

  2.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按照“薪酬和业绩双对标”原则,根据所承担业务及履职表现确定薪酬,薪酬总水平与同行业、同规模、同职位、同业绩的市场薪酬对标。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2.选聘期间,公司将以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选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4.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选聘,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供材料将严格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5.在选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公告由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7.如有其它事宜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33-3887875(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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