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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0 10:38   责任编辑:wa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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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要求,结合松江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要,区教育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2023年松江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第二批次)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事业编教师和储备教师(具体需求类型、岗位名称及招聘计划数等信息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条件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编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任职教师的基本素质。
3.专业对口,即应聘者的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其中之一须与所应聘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具体条件
1.2023届应届毕业生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相应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胜任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2)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语学科须有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所学专业为体育类、艺术类及幼教等专业毕业生,可放宽为提交学校开具的外语课程合格证明。
(3)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
(5)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毕业的留学生,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编在职教师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学位、特殊学科、紧缺专业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外省市在编在职参与应聘一般需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社会人员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三年以内。
(2)实践经历:有应聘岗位实习六个月以上经历。
(3)持有相同或相近学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幼教学科普通话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微信公众号“上海松江教育”、“G60人才直通车”等官方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资格初审及校内测试
应聘人员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需求选择意向单位,将个人简历与所持证书等材料投递至意向单位邮箱进行报名,也可通过松江区教师招聘系统(http://portal.sjedu.cn/recruit,须用电脑)报名,提交的信息须真实准确。
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对应聘材料进行遴选和资格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人员组织开展校内测试。
(三)名单上报与材料复审
招聘单位上报拟招录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材料。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四)区级测试
相关应聘人员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学科、综合能力和心理测试)。之后,区教育局公布通过区级综合素质测试的人员名单。
(五)政审与体检
相关人员须配合应聘单位完成健康体检与政审工作。
(六)公示
对全部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名单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中旬:发布招聘公告。
2.2023年3月29日前:应聘人员选择意向单位进行报名应聘;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及校内测试;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复核材料,确定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名单。
3.2023年4月中上旬:区级综合素质测试。
(1)2023年4月15日上午:学科测试。
(2)2023年4月上旬: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延安西路900号。
学科测试地点和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科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委托市相关机构命题和阅卷;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
(3)2023年4月16日、17日:心理测试。
4.2023年5月:公布测试结果。
5.2023年5月-6月:政审、体检。
6.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7.2023年7月-8月:办理录用手续。
备注:以上时间与相关安排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做相应调整,如有变动,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六、应聘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至招聘单位,原件由招聘单位审核留存,复印件由招聘单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
(一)2023届应届毕业生
1.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在校期间成绩单(就读学校盖章有效)
3.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师范生提供学校证明
6.研究生另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7.专业四级及以上级别证书(应聘英语教师需提交)
8.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9.面试评议表、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校内测试后,由招聘单位提供)
(二)在编在岗教师及社会人员
1.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聘用手册(显示近期被聘用)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显示单位和近期情况)
3.最近一次工资审批表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另需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7.教师资格证书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10.面试评议表、课堂教学能力评价表(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校内测试后,由招聘单位提供)
七、其他事项
(一)关于激励政策
根据松江区教育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经申报评估认定等程序,符合教育领军人才、专业技术骨干、优秀储备人才等条件的相关教师在签订相应服务协议后,可按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居激励和教师人才公寓等扶持政策。
在本区无房教师经认定可另按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松江人才政策享受租房补贴。
(二)关于“储备教师”招录计划
参加“储备教师”岗位应聘的人员,须符合“招聘条件”;“招聘流程”“招聘时间安排”“应聘所需材料”均按照本公告实施,须参加区级综合素质测试(学科、综合能力和心理测试)。通过区级测试、政审体检后被学校拟录用者作为“储备教师”使用。
录用的“储备教师”实施劳务派遣,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时需达到用工单位连续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储备教师”的薪酬原则上参照本区同类学校同类岗位事业编教师待遇核定,根据考核结果给付。
咨询电话:沈老师021-3773634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