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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3 15:4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5-09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成立于2024年9月,是隶属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坐落于徐汇区常熟路280号。中心主要承担医疗服务运行监测,卫生健康技术评估评价和相关规范标准研究,卫生健康行政审批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核验、以及全市医疗事故行政争议受理、初审等工作。因业务发展需要,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法规和政策研究5名 1.法规政策研究2名 2.卫生标准研究2名 3.医疗安全研究1名 (二)医疗服务运行监测7名 1.医疗机构评价4名 2.中医药医疗服务评价1名 3.基层医疗服务评价1名 4.医疗服务运行监测1名 (三)职业和环境卫生评价2名 (四)卫生健康评价数据技术应用2名 1.卫生健康评价数据技术应用管理1名 2卫生健康评价数据应用和分析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技能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体年龄以各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 6.具体报考条件,详见《2025年上半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对于中心紧缺人才或者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等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9日16:00。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纸质资料的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在“附件”下载并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其中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且承诺须具有本人的手写签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一页内);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包含本科和研究生); ④上述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认证报告材料; ⑤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⑥荣誉证书扫描件等有关材料; ⑦工作证或劳动合同扫描件(社会人员提供); ⑧外省市社会人员,提供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上海市居住证扫描件(尚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0日)。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word文档签名扫描件)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岗位-xx材料”,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应聘人员登记表”,统一压缩后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xxx@xxx.com。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岗位”的格式命名,例如:“张三-项目策划与执行岗位”。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所有应聘者资料由中心妥善保管,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上海市卫生健康技术评价中心将根据收到报考的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未通过的不通知)。 (三)笔试 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 (五)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且不退回报名材料。 (六)考察 中心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开展考察,重点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上海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仲老师 联系电话:021-33976266、33976267 监督电话:021-33976352 电子邮箱:shwsjkjspjzx2024@163.com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280号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t6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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