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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6 16: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4-16       报名截止:2022-04-20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会议关于“推动农民务工就业稳规模、强技能、提质量”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民工务工政策和服务落实,根据《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晋人社厅发[2019]59号)窗口)
3.报名时提交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创业登记证电子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城镇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承诺书;(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报)
(3)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证明材料;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民政部门低保证等证明、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
4、资格审查
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不能再补交相关资料,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前来报名时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不得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有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本人不得前来报名。
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上党区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6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
公益性岗位为全日制用工,专职从事所在乡镇的就业务工服务工作,具体包括劳动力调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调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岗位信息收集、就业务工信息数据的收集与统计等。聘用人员由上党区就业服务中心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接受所在乡(镇、街道)的日常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监督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5-8089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