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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汾阳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9 20:35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1-01-18       报名截止:2021-01-22

  为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满足医院发展需求,结合《中共吕梁市委组织部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0年吕梁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吕人社函[2020]393号)、《关于报送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工作计划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文件“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关爱措施,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年度招聘计划内,可拿出一定数量(或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表现突出的编制外聘用医务人员”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山西省汾阳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设三类岗位,岗位名额43名,主要包括:

  (一)定向招聘山西省汾阳医院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岗位1名;

  (二)引进博士毕业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3名;

  (三)专业技术岗位39名,其中服务基层专门岗位4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但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不作为招聘对象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名)不能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名;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取得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方式

  (一)定向招聘山西省汾阳医院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二)引进博士毕业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三)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条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5时,通过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超过1:5(含1:5)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四、招聘方案及程序

  第一类岗位:定向招聘山西省汾阳医院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岗位1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山西省汾阳医院派出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资格要求:具有护士(师)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以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在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2021年1月22日

  3.报名地点: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山西省汾阳医院定向招聘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护士资格证、个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彩照、现临时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核: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接收材料并发出在报名表上加注审核合格意见。未通过资格审核者现场答复且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0358-7234643

  监督电话:0358-7234634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类岗位:引进博士毕业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3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三)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实施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至1月22日24:00;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专业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1: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引才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到证;

  (2)《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3)2018年、201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以及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

  (4)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5)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0358-7234643

  监督电话:0358-7234634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类:专业技术岗位39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四)年龄要求:本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以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至1月22日24:00;

  报名人员在规定之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国外毕业留学生专业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凡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且未在规定时间重新提交所需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改报岗位

  岗位招聘条件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引才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初审结果可在规定时间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5.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量不达1: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同条件的一般性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进行网上补报及资格初审(补报名时间、资格初审时间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1: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范围

  (1)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2)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报名人数超过1:5(含1:5)时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组织笔试:笔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

  4.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含60分)。笔试内容信息中心技术员岗位、财会人员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均为医学基础知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资格复审范围

  (1)需进行笔试的岗位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直接进行面试岗位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报到证;

  (2)《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已取得服务证书的,凭证直接审核,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4)2018年、201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以及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

  (5)本人半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0年度结业考试合格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应提供由培训基地出具的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明并加盖基地所在医院公章);

  (7)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1.面试范围:经资格复审环节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水平。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1)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2)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3位小数。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末位2名以上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山西省汾阳医院人事科0358-7234643

  监督电话:0358-7234634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未尽事宜,由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五、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笔试日期后截取笔试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点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笔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笔试公告。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山西省汾阳医院定向招聘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岗位信息表》

  2.《引进博士毕业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3.《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4.《山西省汾阳医院定向招聘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报名表》

  5.《山西省汾阳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7.《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做好相关防护的要求》

  8.《山西省汾阳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

  山西省汾阳医院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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