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6-17 21: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2       报名截止:2021-06-28
为进一步加强临汾画院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懂画、能画、会画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相关规定,临汾市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1.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2.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3.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已录用为公务员或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监督下,采取专业测试和面试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市文联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2021年6月28日(每日8:00—12:00.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临汾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办公室(平阳南街115号)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会员还应出示国家权威部门正式颁发的会员证书。填写《临汾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临汾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统一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专业认证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报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
3.准考证领取
考试前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考生请保管好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专业测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
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内容:
岗位1:进行书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现场临帖及现场书法创作能力。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岗位2:进行绘画专业测试,主要考察国画、油画方向的山水画、人物画、花鸟画现场创作能力,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测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考场准备纸、墨,其余创作工具需自带。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临汾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的不得参加)。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专业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日内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查询。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必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体检。
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主管部门
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批复。拟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各1份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三、咨询及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57-2312558
监督电话:0357-2090881
咨询及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参加此次招聘考试的应聘人员须符合我省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接受手机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正常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疫情防控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注意保持适当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