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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8 11:0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中共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医疗岗位空缺情况,经浮山县政府批准,现从校园招聘22名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浮山县人民医院:浮山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位于浮山县文昌南街,占地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开设病床100张,实际开放床位150张,是全县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2011年12月通过二级甲等医院评审,2015年11月、2020年5月顺利通过二甲复审。门诊部设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精神卫生科、中医、康复科、急诊科等。住院部设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普外科、中医肛肠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感染疾病科9个临床科室;其中心内科、骨科为市级重点科室,影像科、检验科为县级重点科室。主要设备有核磁共振、螺旋CT、彩超、DR机、胶囊内镜、血液透析机等先进的医疗设备。其中胶囊内镜的开展,在全市县级医院中位居前列。
浮山县中医医院:中医医院位于浮山县西环路中段,占地面积7985.98㎡,建筑面积7513㎡,于2013年12月整体搬迁新址,开放床位80张。设有针灸中风科、脾胃病科、康复科、治未病科、儿科、肛肠专科六个中医特色专科。医疗设备有全新DR、彩超、B超、十二道心电图、动态心电监护系统、五分类血球仪、全自动生化仪、血流变仪、奥林巴斯电子胃镜、肛肠综合治疗仪、两煎煎药机及多种中医诊疗设备、康复仪器,共计30余件。医院中医特色突出,中西医结合优势明显,是我县“大专科、小综合”性质的综合性中医医院。为了方便患者,安装了智能配方颗粒设备,至目前年门诊人次达40000余人,住院100余人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22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形式
招聘形式为校园招聘,由浮山县医疗集团与浮山中医院联合组织招聘工作人员到山西医科大学等院校进行现场招聘。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处分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fushan.gov.cn)、山西医科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长治医学院、大同大学医学院就业官网同步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
1.报名邮箱:fushanxianyiyuan@sina.com
联系电话:0357-8127568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卫生健康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暂未取得毕业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因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所需资料
①《浮山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② 户口本、身份证扫描件;
③ 近三月内2寸免冠照(红色背景),并重命名为本人姓名;
④ 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证明);
⑤ 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⑥ 资格证书扫描件;
⑦ 报到证(存档卡)扫描件。
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4.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由工作人员告知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5.资格复审
由浮山县纪委、监委,浮山县民政和人社局,浮山县卫生健康局,浮山县医疗集团和浮山县中医院组成的资格复审领导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在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健康申明卡和安全面试承诺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面试的招聘方式,在山西医科大学进行。在县纪委、监委,县民政和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的监督下,由浮山县医疗集团与浮山中医院联合组织实施。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民政和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民政和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聘用人员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
5.外县户籍人员可享受我县公租房政策。
6.我县正在制定人才优惠政策,受聘人员也享受此优惠政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提高效率,确保招聘工作圆满完成。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做好招聘工作的安全保密、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等工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招聘程序。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3.严肃工作纪律。严明纪律,严防各种违纪违规事件发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要求,加强对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培训教育,杜绝各类违纪事件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按规定回避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负责报名和组织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