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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荣军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2 16:17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2021-01-12       报名截止:2021-01-18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吕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吕人社字〔2018〕9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0年吕梁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吕人社函〔2020〕39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拟公开招聘市荣军医院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其他要求;

  6.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X月X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X月X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X月X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31日,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通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半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半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已就业工作人员报考需征得现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在资格复审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一步核实。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1月19日18:00

  资格初审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报名费如数退回。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月20日18:00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2.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关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可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人选中由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末尾出现两名及以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附件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笔试日期后截取笔试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提前申领“健康码”,以备参加笔试时查验使用。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笔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笔试公告。

  六、本方案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

  咨询电话:0358-849890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荣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docx

  3.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荣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吕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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