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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15:0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0-10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基础,打通基层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建立一支革命化、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司法协理员队伍,全面提升司法所基层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根据《吕梁市推动落实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方案》(吕政办函[2024]21号)、《文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水县2024年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4]33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2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司法协理员26名(属于编外人员,不占机关事业编制),其中男、女各13名。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附件1:文水县司法协理员岗位表》
三、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在各乡镇司法所,其工作职责是:
1.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完成司法所其他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司法协理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文水县户籍(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户籍所在地为文水县的);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及相关专业毕业的,或具有两年以上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司法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现役、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文水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胡兰大街集中办公区(院内司法局会议室)。
3.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领取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4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
(6)《文水县司法协理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信息全部电子打印填写,报名人签名由本人手写)。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考试费参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共一科,收取考生50元考试费用。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文水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60分为笔试合格线(含6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通过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文水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等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通知。
面试对象:
笔试合格人数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达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文水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文水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范围。主要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文水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七)聘用
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后方可签订合同;属于在职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签订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司法局统一组织培训。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培训期工资待签订劳动合同后补发。
司法协理员招聘及运行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局全额保障,司法协理员工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发放,每月工资3017元/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险),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六、咨询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公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和监督电话:0358-3020148
咨询和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文水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enshui.gov.cn/zwdt/tzgg/202409/t20240920_1898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