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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校医院专业技术岗位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19: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2       报名截止:2021-04-12

  根据学校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需要,现校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以补充高素质医疗卫生队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素养和能主动为广大师生、病患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认真负责,廉洁行医;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19、2020、2021年毕业的未就业硕士研究生(硕士毕业于所学二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院校)。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校医院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

  2021

  四、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发布。采取专项招聘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学校开通专项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接收应聘者投递应聘材料(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网络服务大厅—专项招聘系统:http://renshi.tyut.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8:00.

  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后择优初审筛选,对通过初审筛选者,将通知本人现场资格确认及测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初审筛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人员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复审,相关材料和证件如下(按顺序装订):

  ①《太原理工大学2021年专项招聘报名表》,表格须在专项招聘系统中直接打印(样表见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要求执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③个人自荐材料、主要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复审环节主要确认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等信息。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不一致时,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3.招聘测试

  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组织实施招聘。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1的,直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1及以上,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笔试成绩×60%+考核成绩×40%。根据招聘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考察

  体检人员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学校同意,在另一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学校、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要进一步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应聘资格和档案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进行递补。

  考察方法: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5.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太原理工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校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备案,学校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手续办理中或聘用后,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任自负。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五、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51-7676068.山西省教育厅0351-3180724.太原理工大学监察室0351-3176031.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太原理工大学主页:http://www2017.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enshi.ty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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