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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名)

发布时间:2021-11-16 19: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贯彻落实省委“深化省校合作、共建12大基地”的战略安排,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和我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结合市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的编制空缺情况和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为太原市项目推进中心等14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5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范围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范围为:参加山西省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2.年龄

  报考者年龄按周岁计算。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

  境内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4.专业

  《岗位表》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及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5.其他

  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不包含毕业前的实习经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规定的开除、现役、试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hanxi.gov.cn/)

  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材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

  报考者可在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提交《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间,咨询报名资格条件等请联系各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见《岗位表》;咨询报名网络技术请联系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351-7033682.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者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21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7日17﹕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1月26日17﹕00至11月27日17﹕00期间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12月1日17﹕00.报考者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9﹕00至12月2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21年12月2日17﹕00前查询。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1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者100元考试费。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

  5.考试费减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到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者,请于2021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到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三科(412房间)办理手续,联系电话:0351-7033682.办理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太原市学府街开启巷11号(原太原人才市场)。

  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法律常识、人文科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道德等。

  《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发布成绩查询公告,报考者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与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或“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责任部门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教师”由服务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三支一扶”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已取得服务证书的提供服务证书;“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2010年前“三支一扶”人员由团省委审核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盖章。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承诺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

  6.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7.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并注明入党时间。

  8.岗位有职业资格、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前,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公共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档案转递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才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1.2021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51.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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