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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2 13:3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3-21       报名截止:2022-11-30
2022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公告已发布,中公医疗卫生网为大家提供医疗卫生招聘相关备考资料和辅导课程。更多卫生人才招聘信息,可点击山西卫生人才招聘栏目。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创建于1957年,是山西省建院最早、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综合实力最强的一所集医疗、研究、教育、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设主院区、东山科教院区、和平分院和胜利分院。结合我院实际发展情况,现诚邀优秀博士研究生加盟我院。
一、招聘岗位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1年3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7.对于2022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博士研究生经医院专家评审组考核,为行业内认定的优秀临床、科研专家,薪资待遇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商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将下述所需材料以图片或PDF格式形成压缩文件,并以“报考岗位+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sxszyyrsk@163.com邮箱。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我单位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所需材料:
(1)《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本人签名需手写)。
(2)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个人自荐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聘任文件、获奖成果证书、就业推荐表;发表论文、科研项目书等材料。
(3)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体检考察时需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核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我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核结果、考核的形式、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三)考核方式
我院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并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考核的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和考察的或未按时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不予聘用。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同放弃),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山西省中医院)人事部门。
政策咨询:0351-4668296
监督电话: 0351-466836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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