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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1 10: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31       报名截止:2023-04-02
为进一步激励全县村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根据省市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部署安排,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从全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1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1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其所在乡镇事业编制,并继续在村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招聘范围为全县符合条件的在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含选派到村任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招聘条件为:
1.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一届(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且正常干满一个届期的)或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满5年;
2.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评定星级为2星级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参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繁峙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简称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业绩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shi.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人提出申请。4月2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向乡镇党委提出申请,提交《繁峙县2023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推荐。乡镇党委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召开党委会议进行研究。通过后,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向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上报推荐人员《报名表》和年龄、学历等印证资料,以及党委会议记录。
3.资格审查。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乡镇党委推荐的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任职经历、星级等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信访局等执纪执法部门意见,开展资格联审工作,确保客观、严谨、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
(三)业绩考核
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业绩考核小组成员深入基层,对应聘人员近3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业绩考核包括部门评价和组织评价两大部分,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业绩考核总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基层党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集体经济、安全生产、村居环境、生态环保、民生改善、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业绩。业绩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具体考核细则由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制定。
业绩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个工作日内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牵头,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征求乡镇领导班子、包片包村干部、所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意见建议,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程度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shi.gov.cn/)等平台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乡镇所属事业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执行国家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管理培养
聘用人员纳入所在乡镇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及省市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并继续在村任职,按星级化进行管理。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后则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聘用人员须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直至任满本届届期,任期内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和所在乡镇,离开的当即取消聘用。村“两委”换届时,若符合提名条件应继续留任。聘用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退出事业编制。
六、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重大事项均通过繁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anshi.gov.cn/)等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因报考人员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350-5525311(县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峙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以星选用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