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0-28 22: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05       报名截止:2021-11-09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吸收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主要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
1.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4名,其中:教育系统11名、医疗卫生机构19名、县直其他事业单位34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壶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设置。
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教育部最新颁布的高等学校专业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认定。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留置审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报考材料、证件、信息的人员;
(5)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本次招聘中年龄、服务期限等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壶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3.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至2021年11月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兼报,不得改报。按照报名条件认真填写《壶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等要与毕业证相应内容一致,提交的相关材料要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报名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退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根据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红底正面证件照6张。
服务基层项目报名人员,除提供上述证件外,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项目人员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三支一扶”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比例:教育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应达到3:1方可开考,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进行核减或者取消;其中按男女1:1比例设置的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报名情况核减转化,如核减到1个岗位仍不达开考比例的,取消男女比例设置,考生无需改报。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或出现报名空缺,按实际报名情况核减该岗位数,核减的岗位转化为本单位同专业岗位;
报名结束后,将不能开考需核减或取消的岗位予以公布,核减或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重新到壶关县人社局改报。
7.信息查询: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通过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huguan.gov.cn)查询领取准考证及笔试、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根据不同岗位专业要求分设试卷,时间为120分钟。
(1)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等。
(2)医疗卫生机构(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医德医风、法律法规、人体解剖、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等。
(3)其他事业单位(含卫生健康综合保障中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概况与职业道德、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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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资格或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以说课、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岗位符合面试条件且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可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准考证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发布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其中:区直事业单位15名,乡镇(街道)22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运城市盐湖区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
四、招聘条件
(一)学历及年龄要求:
1.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要求:
博士研究生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双向选择面谈方式引进。
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须符合岗位要求,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法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起始日为截止日。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主要包括八个环节: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
(一)发布公告
在盐湖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anhu.gov.cn)、盐湖组工网(www.yhqwzzb.gov.cn)、盐湖人事考试网(www.yhrsks.com)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5日9:00---11月9日18:00.
2.报名网址:盐湖人事考试网(www.yhrsks.com)。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登录盐湖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截止时间:11月10日17:00.
5.网上缴费及费用减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11月11日1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11月11日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递至运城市解放路369号1213办公室(0359-2023055)。经核准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6.岗位调整: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调整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11月12日8:00--12:00.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7.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及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包括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科学、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长150分钟,一堂考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盐湖人事考试网(www.yhrsks.com)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报名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公告的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供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一次性递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点。主要测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点,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加试面试。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本级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
本环节主动放弃或因结论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七)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盐湖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管理使用
招聘单位在收到人事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最低为五年,五年内不得流动到其它岗位,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招聘人员符合我区高素质青年专业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考生、工作人员违纪,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2023055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请广大应考人员理性分析,错峰报名,按要求及时填报个人信息,防止因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所有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出现并列,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依然并列,需加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
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四)组织体检
按照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本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考核
按拟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资格,由此及以后环节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本次招聘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长治市壶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到县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聘用岗位工作满5年方可流动。
六、纪律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组织实施,由组织、纪检、人社等部门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355—87783190355—8778307
0355—8772221
咨询电话:0355—877868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本招聘公告由壶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