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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学院招聘辅导员2名,专技岗2名,教师17名

发布时间:2023-07-26 10:49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2023-07-27       报名截止:2023-08-0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急需紧缺的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根据工作需要,运城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8:00至8月2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ycu.sxxat.cn/Browse/Default/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提交资料:

  (1)《运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JPG格式,295像素×413像素,不超过5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4)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附翻译件)扫描件。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须提供近期党员证明扫描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证明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或档案存管部门公章)。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附件4)。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运城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并在运城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运城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运城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运城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运城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最多1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前一周,在运城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专技1-16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专技17-20岗位采取答辩形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运城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本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最多1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学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老师

  政策咨询: 0359-2090084

  监督电话: 0359-251300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运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运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运城学院

  2023年7月25日

  https://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307/t20230725_90029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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