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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10 14:23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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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并不是公务员,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而且职位特点也有所不同。
1、公职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共职务的相关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立法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比如国家政府序列之外或者国家公共机关之外的人员,不要在履行公职的时候占有编制,那么财政上也要担负相应的工资福利,这些就属于公职人员。
2、公务员:主要是指管理国家公共资源以及经济社会秩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维护并贯彻相关义务的国家公职人员。公务员法里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务员职责是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公职,属于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支付日常工资福利的相关人员。
国家公务人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
1、要具备共产主义思想,坚定走社会主义发展道路;
2、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3、工作作风以实事求是为主,一切从实际出发;
4、遵纪守法,拥有清洁廉政的公仆形象。
5、刻苦学习,勤奋敬业。
什么是公务员
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符合政策规定,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国的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股”或办公室,规范设置县区“股所级”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股所级”低于“乡科级副职(副科级)”,一般由资历较老的科员担任。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