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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21 10:17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29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缓解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中共阿坝州委政法委、中共阿坝州委编办、阿坝州发改委、阿坝州司法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人数: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5名。
岗位职责:主要承担基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本次招聘面向具有九寨沟县户籍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法律专业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志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8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18日间出生)。
4.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五官端正。
6.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和责任心强,能扎根基层、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服务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较强。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5)2020年以来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未按期提交报名所需证件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8.报考人员户籍应为九寨沟县户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户籍迁入我县的一律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上午9:00至2023年12月29日下午17:30结束,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九寨沟县司法局(政务中心四号楼12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预留电话号码作为后期通知考试等事项的唯一途径,请保持预留电话24小时畅通)
4.报名所需材料:《九寨沟县司法局招聘基层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双面复印件2张;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与本人页复印件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和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材料2份;个人征信报告;近期正面红底免冠2寸照片3张并拷贝电子照片。
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内容:年龄、学历、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和聘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三)考试
1.笔试。
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笔试试卷以100分计算成绩。
2.面试。
确定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3.成绩折算。
笔试、面试均百分制折算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按笔试折合成绩高低排名,若以上条件都相同的以面试折合成绩高低排名。
(四)体检
总成绩折合后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医疗机构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考试人员自行承担。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2次。
(五)政审、公示和聘用
1.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司法局统一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征求意见,从治安、刑事、政保等方面对应聘人进行政治审查,并做毒品检测,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公示。根据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九寨沟司法行政官方微信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缺额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
3.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举报、举报不实或经查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九寨沟县司法局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为便于通知考务工作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确保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或不接听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考生的情形,所产生的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3.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考试。
4.在聘用考试中,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本公告由九寨沟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九寨沟县司法局政工室0837-7725122。(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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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寨沟县司法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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