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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9 16: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1-29       报名截止:2021-04-02
一、学校简介
电子科技大学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中国39所“985工程”入选高校中唯一一所电子信息类高校,也是全国第一所在“电子科学与技术”和“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一级学科中所有二级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的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A类高校行列。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现已发展成完整覆盖整个电子类学科,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理、工、管、文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电子科学与技术”和“信息与通信工程”均获评A+,A+学科数为西部并列第一。
电子科技大学以“求实求真、大气大为”为校训,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服务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为己任,开拓进取,锐意创新,为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师1名,具体如下: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学习背景优秀,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取得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以前获得学历学位。特别优秀且经验丰富的硕士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适当考虑:
(1)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心理师等相关专业资质;
(2)具有3年以上高校心理一线相关工作经历;
(3)临床实践达200小时以上,并接受个体或团体督导25小时以上。
3.本科、研究生均为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精神病学、神经认知科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4.应届博士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硕士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综合素质好,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外语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等;
6.热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岗位职责
1.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课程、讲座与培训;
2.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与宣传;
3.开展个体心理咨询与团体心理辅导;
4.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测评;
5.进行心理危机鉴别评估,处理突发心理危机;
6.指导院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7.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
8.完成学校和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2日17:00
(2)现场投递
暂定3月中旬—4月初,学校招聘工作小组赴部分高校进行现场宣讲、接收简历、资格筛选与笔试等环节。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成电教师中心”微信公众号获取招聘动态,应聘者可就近选择参加。
备注:已参加现场笔试的人员,不再重复参加学校后续组织的统一笔试环节。现场笔试考核通过的人员,不占网络报名筛选与笔试的指标。
2.资格审查,择优确定笔试名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应聘者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不完整,或未按要求上传应聘所需附件材料(详见系统应聘须知),将不予通过。
3.组织笔试
针对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学校将组织统一笔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可包括专业能力测试、英语能力测试等,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
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参加初选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名单者不再通知。
4.初选面试
用人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初选面试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的综合面试及专业考核。其中,专业考核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试讲(约10分钟)和咨询个案分析(约15分钟)。进入初选面试的人员,需按照学校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与安排另行通知。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初选面试。
综合笔试及初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差额确定参加校级评审的人员名单。
5.学校评审
学校成立由相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校级评审组,对通过初选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在招聘岗位数内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的人员名单。
6.实习考察
各用人单位安排通过校级评审的人员实习,时间不少于两周。
7.体检、心理测试(实习考察期间)
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心理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其中,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8.公示
学校根据实习考察、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9.学校审定
10.办理录用手续
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或工作意向书。
五、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学校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学校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2.在学校审定前,因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学校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学校评审结果等额递补。
3.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接到录取通知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应届毕业生须正式毕业后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六、联系电话
夏老师028-61831146、阳老师028-6183052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编制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电子科技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