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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成都市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09: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06       报名截止: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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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优秀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33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选调,招聘的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国家规定不得招聘(选调)的区域除外。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承担正常教学、教育科研任务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具备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身份(成都高新区在编在职教师不得报考),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省级、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省级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

  (5)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6)省级特级教师。

  (7)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

  (8)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区级、市级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

  (9)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以外的地市级城市市级名师名校长、名师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

  (10)地市级城市市级或省级或国家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1)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区级、市级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

  (12)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以外的地市级城市市级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

  其中(2)-(12)的各类称号应为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

  (13)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研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研人。

  (14)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赛课(技能大赛、展评)一等奖及以上。

  (1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其中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5.年龄要求:

  (1)符合业务条件(1)-(5)项的人员在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业务条件(6)-(15)项的人员在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考试方式。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如岗位招聘条件中,职称要求为中小学高级职称以上的(岗位代码:02027-02029),应聘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原件校验通过后进入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必须按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报名信息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上传材料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岗位代码为02001-02026岗位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0日17:00.

  资格审查: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2021年5月6日09:00至5月1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00.

  3.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审核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务必在“个人简历”栏填写具体单位在编在职情况(如XX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填写所获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荣誉情况(写明荣誉名称、取得荣誉时间及荣誉颁发单位)、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专业职务”栏填写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称,“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3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并与原件校验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材料印证信息吻合。

  (4)确定缴费。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1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岗位代码为02027-02029岗位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7:00.应聘人员请认真如实填报《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于报名时间之内发送至2384122022@qq.com。(文件名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发送成功后,不得再做修改。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和卫生健康局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原件校验的时间、地点。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确属我区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5月17日通过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1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岗位代码为02001-02026的岗位按笔试和面试程序进行考试。岗位代码为02027-02029的岗位,只进行面试。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1.时间:2021年5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5.笔试成绩公布:于2021年6月10日前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七、原件校验

  (一)校验名单

  1.岗位代码为02001至02026的岗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通过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2.岗位代码为02027至02029的岗位,通过初审后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检验人数之比不低于1:3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达不到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原件校验的时间、地点。

  (二)校验内容

  1.岗位代码02001-02026的岗位应聘人员出具《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岗位代码为02027-02029的岗位应聘人员出具《2021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盖鲜章(写明应聘人员姓名及有效身份证号、是否同意报考)

  4.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职证明盖鲜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写明应聘人员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及相应学科学段);

  5.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校验要求

  原件校验时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未提供有关资料不能进行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代码为02001-02026的岗位,因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可进入原件校验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原件校验。

  八、面试

  (一)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无不适宜参加面试的情况。面试签到时需出示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健康码并提交健康申报表、人员信息表(相关表格会在原件校验合格后提供)。

  (二)面试开考比例:按照岗位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面试方式:分为两个环节,讲课、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讲课、答辩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讲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成绩公布: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ht.gov.cn/)公布。

  02001-02026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02027-02029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九、体检、政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之比1: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体检项目、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最新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可进入体检人员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若最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并经审定、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二)聘用。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办理完入职手续,逾期未办理完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报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试用。公开招聘(选调)的教师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公开招聘(选调)教师在成都高新区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调离。

  十一、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2829317.咨询电话:028-8282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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