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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9 22: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决定面向全国考核招聘2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考核招聘相关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委培、定向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我院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见附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scgtghy@163.com。
2.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为期5天。
3.报名要求
(1)报名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或评审文件、职业资格证书的扫描件和考核报名表。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明专利、专著等能够证明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相关资料。
4.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主要包括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资格复查和审核确认三个环节。报名人员的有效毕业证、职称证书或评审文件及职业资格证书,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相符合的,资格审查的各个环节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面试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由我院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表达能力等方面。
(四)体检及递补
1.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资格。
3.递补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2.考察方法
对进入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人事档案审核、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在职人员在考察前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因考察不合格或原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后,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问题说明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纪律
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考核纪律的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五、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贾老师028-87768738
监督电话:王老师028-8778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