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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01 13:5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0-29       报名截止:2021-11-04
为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按 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将面对社会公开 招聘护理人员 1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 件,体检合格。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年龄要求。
(四)须 2021 年 7 月前取得毕业证或完成规范化培训。 毕业证、学位证所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一致。
二、招聘岗位、要求和人数
正高级职称、博士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及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人携个人简历至医院人事科报名(门诊医技楼五楼一 区)。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11 月 4 日(工作日 08:00-12:00. 14:00-17:30)。
2.简历要求:个人信息完整,且包含身份证、毕业证、 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规培证明等复印件。
3.在双流区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 同意报考说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 查。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 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笔试 和面试各按 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 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达不到 60 分者, 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关注医院官网通知。
2.笔试科目: 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 100 分。
3.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 于 1:2 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 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 医院官网上公布。
(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会提前进行原件校验,原 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医院官网上 公布。
2.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毕业证、学位证、资格 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 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 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 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 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并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者 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 100 分。
3.笔试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及报考人数,按照笔 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进 入面试人数 1:2 至 1:5 之间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 不低于 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 的,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 分)的方式组织面试。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及试岗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确 定进入体检、试岗人员名单。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 人部发〔2005〕1 号、人社部发〔2010〕12 号和人社部发〔2010〕 19 号)规定执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为保证公平、公正,体检医院不能选择本人工作医院,体检 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 可在接到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和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 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 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 补进入体检。
(二)试岗要求 原则上在招聘岗位上试岗不少于 7 天。因进入试岗人员 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试岗或试岗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 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试 岗(分数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每个招聘岗位递补进入试岗的最多 5 人。
六、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公示
体检、试岗均合格者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医院官网上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 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 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资格或公示后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 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试岗及 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成都市双流区卫生健康局 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报到要求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至我单位报到并签订《劳动 合同》。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 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医院纪检监察室(028-85731387)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28-85793974)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城北上街 12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