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10 18: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0       报名截止:2021-12-10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研人员4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龙泉驿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区委党校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区委党校坚持党校姓党,紧紧抓住县级党校分类建设重大机遇,全面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提质、科研咨政提效、人才队伍提能、办学环境提优四大工程,年均培训党员干部4000余人次,办学质量居全市区县党校前列。2021年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项,核心期刊发表的系列论文《新时代基层公共服务研究》在四川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十二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中荣获二等奖。规划建设中的新校园占地51亩,毗邻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主场馆,将建成党校红色文化与公园城市魅力交相辉映的美丽精致校园。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所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下同)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须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须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功底,近5年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过1篇及以上专业学术论文(需为第一作者),或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1项及以上,或近5年内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2项及以上,或近5年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
6.具有党校或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
6.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招聘专业 |
---|---|---|---|
党校教师 | 专业技术岗位 | 4 | 本科: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 |
研究生:哲学类、理论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中国史类、公共管理类。 |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招聘网络报名系统(http://lqdx.bao-ming.cn)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不设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在参加专业能力考核前,须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资格,确定参加专业能力考核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1.《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职教研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近5年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科研咨政课题报告、对策研究成果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纳入龙泉驿区公开招聘诚信黑名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专业能力考核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专业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重点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考察环节中若出现缺额,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政务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招考招录”栏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龙泉驿区委党校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四、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28-84853273(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28-84852132(区委党校)
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党校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职教研人员报名表.docx (26.6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