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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30 15:2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02       报名截止:2022-04-06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教育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校(园)长2名(详见附件1)。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津区希望城小学(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新津分校),拟公开考核招聘校长1名。
成都市新津区第三幼儿园(成都市机关三幼新津分园),拟公开考核招聘园长1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校(园)长2名(现为我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的除外)。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的。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日09:00至4月6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先自行下载并填报《成都市新津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校(园)长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资格证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或上岗培训、岗位培训)证书以及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书和任职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670519216@qq.com)。
(三)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结合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果以邮件的方式回复至应聘人员邮箱,初审合格者进入原件校验环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7日09:00至4月8日17:00.
(四)原件校验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须提供《报名表》(本人须亲自到现场签名确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含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资格证书、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或上岗培训、岗位培训)证书以及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书和任职经历证明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带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原件校验合格的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
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原件校验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逾期未参加校验的,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原件校验时间:2022年4月11日09:00至17:00.
原件校验地点: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503室(成都市新津区太康西路96号)。
五、考核
此次招聘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为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无法调减招聘人数的按划定分数线方式进行。考核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核采取演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考核组集体研究确定,包括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资建设等方面。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考核成绩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xinjin.gov.cn/)公布。
六、体检
各岗位按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事项将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xinjin.gov.cn/)公告。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程序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xinji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资格取消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考核成绩低于80分者除外)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须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从事一线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5年),5年内不得申请调(流)动。
十、待遇
(一)按照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
(二)符合条件的,可按入职时我区现行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十一、咨询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公开考核招聘校(园)长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28-82511600(成都市新津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28-82481848(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公告及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人事及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xinj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参加原件校验和考核时,需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