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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教师招聘公告(25名)

发布时间:2022-05-07 15:5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5-11

2022年成都市锦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204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可在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官网查看单位介绍(网址:http://www.cdjinjiang.gov.cn/jjq/jyj/jyj.shtml)。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锦江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本次公招的报名截止时间);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2年4月29日09:00至5月11日17:00.

网上缴费:2022年4月29日09:00至5月1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22年5月25日至5月28日。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笔试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成都市人社局官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及时关注“成都人社局”“成都人事考试网”公众号的招聘信息并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查看具体考试要求。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网,点击右侧“个人服务—>人事考试”栏进入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可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在“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在“个人简历”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应条件,工作经历注明工作单位、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

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公招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22年5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3份(报名系统里打印),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等信息。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系统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经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2:1.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于2022年5月16日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22年5月29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户。

4.政策加分

(1)加分对象

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组织选派在四川省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定向招聘、考核招聘等优惠政策,考入了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2)政策性加分依据

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成府函〔2020〕13号)规定加分;

③“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④成都市组织选派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9〕30号)规定加分。

(3)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及服务协议、相关考核表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明)、大学生身份参军入伍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所有办理加分人员须在2022年5月18日至5月19日(工作时间:09:00-12:00;13:00-17:00)内由本人交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联系电话:028-86745457),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22年6月15日前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6.查分申请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依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科目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原件校验。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或由委托代理人持经公证的本人委托书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考生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勤工助学经历。

3.原件校验应提供资料: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

②《笔试准考证》;

③《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证书;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

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⑦职称证;

⑧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及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与上述经历一致的、单位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

以上材料①-⑦验原件交复印件,⑧交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2022年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部分学科还将进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

4.面试开考比例: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5.考试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折合后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中办发〔2016〕64号、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还需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档。

对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将其个人档案送审,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聘用人员统一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其余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九、咨询及监督

(一)咨询

各招聘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岗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岗位表》(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

锦江区教育局报名咨询电话:028-84556972

锦江区人社局加分政策咨询电话:028-86745457

(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

锦江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4557350

(三)其他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1、成都人事考试网(cdpta.cdhrss.chengdu.gov.cn)

2、锦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djinjiang.gov.cn)

本公告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成都市锦江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14.11 KB)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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