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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9 09:3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8-03
结合彭州市教育系统下属学校的实际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受彭州市教育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3名编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小学(124名):思品1名,语文43名,数学42名,英语5名,音乐10名,体育11名,美术6名,信息技术3名,心理健康2名,科学1名。
初中(67名):政治3名,语文13名,数学14名,英语8名,音乐1名,体育9名,物理5名,化学3名,生物4名,历史4名,地理2名,心理健康1名。
高中(10名):数学2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2名,物理2名。
特教(2名):特殊教育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乐观豁达,无不良嗜好,无不良记录;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可适当放宽;
4.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达到学科和学段相应要求;英语教师需具备专业英语四级(TEM4)或公共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证书;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已与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
8.参加我市编外教师招聘已进入岗位选聘及以后环节,期间自愿放弃未满3年的。
三、薪酬待遇
1.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2.按有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3.薪酬待遇实行因岗设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享有公办学校同等职称评审、评优选先、外出培训、健康体检、工会活动等待遇;
5.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中小学高级、正高级教师待遇面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5日—2022年8月3日16: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方式:关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截止8月3日16:00前,在教师招聘栏目-招聘报名栏目,选择2022年招聘编外教师项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见附件2)并上传本人电子标准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照片等信息,经审
核合格后,按通知参加业务考核。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配。应聘人员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打印业务考核通知书网络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在“教师招聘”—“查询/面试”栏目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查询审核状态,也可以在“教师招聘”-—“公示公告”栏目查看当前招聘报名情况。网络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自行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查询/面试”栏目输入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打印业务考核通知书,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按要求参加业务考核。
五、业务考核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业务考核环节。业务考核时间预计2022年8月9—11日,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查询/面试—打印业务考核通知书栏目查看下载业务考核通知书及相关事项通知。业务考核采用基础知识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的形式进行。如果报考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5倍及以上,可以采取通过基础知识考核形式依照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考核人员(具体以考核公告为准)。基础知识考核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及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不计入专业能力考核最后综合得分。专业能力考核的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其中备课20分钟、试讲7分钟、答辩3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考评小组将根据业务考核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当天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招录单位或报考者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及考察人员范围,并由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政审及诚信考察,考核工作参考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政审函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招聘”—“公示公告”栏目下载。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八、原件审核、查验
政审合格后,会通知本人到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现场校验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复印件一份和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原件校验、资格审查地点: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街道金彭西路449号四楼)。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推送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照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十、聘用及管理
(一)按照彭州市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彭州市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校工作。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包含在聘用期限内。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此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已参加业务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十一、工作纪律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按照本公告程序办理,把好招聘入口关。对考试违规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成绩及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将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报名咨询电话:彭州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028—83888815.彭州市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3708448.监督举报:彭州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28-8370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