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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7 16:5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1-31
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初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01
学校简介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成立于2018年9月,是经成都市政府批准,由新都区政府创办的一所公办寄宿制初级中学。学校毗邻新都区最大森林公园——泥巴沱森林公园,紧邻新都区政务中心、四川音乐学院,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校占地62亩,总投资2.2亿元,可容纳30个教学班。学校是新都区现代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实行新形势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2018年办学至今,师生获区级以上各类荣誉400余项,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四川省教育发展研究会天府名校教研共同体会员单位、四川省教育学会会员单位、成都市党建标准化建设示范学校、成都市义务教育新优质学校、成都市射击射箭传统项目示范校、成都市棋类后备人才培训基地、成都市射击射箭选才训练基地、成都市第一批智慧课程发展联盟学校、成都市第二批“市级示范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新都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新都区教学工作先进单位、新都区融合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02
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
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体育教师1名,共2名。
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
(一)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不限年龄)
(三)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在2020年1月1日以来退休的优秀教师。
所有应聘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3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至少具有初中学段七至九年级(3年一轮)及以上年限从事报考岗位的任教经历。
4.退休教师至少取得过一项由区县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等各级各类荣誉称号。
5.具有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证书(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符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人员情形的。
8.曾因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受到各级各类部门(单位)处理的。
9.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10.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04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自主考核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暨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须将《报名暨资格审查表》上传至邮箱cdsxdphzx@163.com。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7点。
提示:所有应聘者务必在“个人简历”栏注明报考岗位的任教起止时间(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任教学校和任教学段学科。
(二)资格审查。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教师资格证、任教经历和就业情况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05
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需要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月1日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06
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原件校验名单:根据应聘者资格审查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的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将于2月上旬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应聘者。
(二)原件校验方式:由应聘者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才能取得面试资格。
(三)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打印的《报名暨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退休教师的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和获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由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任教经历(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的证明1份;
如现工作单位(或曾工作单位)为民办学校的,还须提供该民办学校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任教经历证明》盖章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盖章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关系的证明原件1份;
(9)《考生诚信承诺书》1份(承诺书由应聘者在资格审查时现场填写);
(10)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现场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以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07
现场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在2月中旬,以电话和手机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方式:初中语文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初中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分运动技能考查、试讲和答辩三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运动技能考查20分、试讲60分,答辩2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试讲和运动技能考查题目均为面试当天确定,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和完成。
(三)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划定折合后考核总成绩分数线。折合后考核总成绩分数不得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折合后考核总成绩平均分。折合后考核总成绩低于折合后考核总成绩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现场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08
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现场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09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现场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10
公示
由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11
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毗河中学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
(三)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薪酬标准执行。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其职称岗位的聘任,根据其已取得的职称资格,按毗河中学岗位设置的空岗情况和聘用方案进行聘任。
(五)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不解决其配偶的工作等问题。
12
纪律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政策咨询: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028-83989266或郭老师18980719015
监督举报:
毗河中学纪检委员谢老师13666143352
13
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公告内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校无关,特此提醒。
附件下载
附件1:毗河中学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成都市新都区毗河中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应聘资格审查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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